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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客戴金老套 導遊可被記分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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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0日 21:59
2010年12月20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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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旅遊業議會早前已通過10招監管業界,本周會公布具體指引,詳細述及導遊和旅行社可被記分行為,其中更管及導遊言行,如導遊嘲諷團友「只有土包子先會戴金器」,或「你們食住都有商家贊助,所以一定要消費」,就已屬違規,會被記分,累積記滿30分即要停牌。記分制將於明年2月1日實施。

旅議會其中一項新規管措施,是仿效登記店舖實施記分制,違規的導遊及旅行社,可按其嚴重性而被記0至30分,累積記滿30分即要停牌,首次記滿30分會停牌3個月,第2次則延長至1年,第3次便會釘牌。

罵「土包子」 游說購鑽石

以導遊為例,若導遊嘲諷戴金器的團友老套是「土包子」,藉以游說購買回佣較高的鑽石即屬違規,因為導遊言行必須謹慎、態度客觀。

其他記分例子,皆針對過往事例制訂。以往不少導遊會向零團費團友表明,他們來港食住皆有商家補貼,以游說到指定商店購物消費,日後這種做法亦會違規。另一種以往常見的手法是向團友兜售鎖匙扣時指「必須購買,不可議價」,將違反向團員清楚解釋消費權益的規定。

以往有團友拒絕購物或金額太少而被導遊棄團,亦明確列作違規;至於導遊因覺得團友購物金額太少而臨時加插購物點,並要求旅客逗留若干時間的做法,同樣違反旅客可自由出入店舖的規定。

旅社監管不善 可罰停牌

至於旅行社會被記分的例子,亦與以往曾發生的事例相若,例如旅行社無查核導遊身分,向議會解釋涉及無證導遊個案時,故意捏造另一人為帶團導遊,又或者監管導遊措施不善,旅客被迫購物等,一樣會被記分。具體記分多少,則要視乎個案性質,最嚴重者可記30分,即時停牌。

明年2月1日實施

所有措施料在明年2月1日,即農曆新年前實施。根據旅遊業議會資料,近期來港旅客投訴有下降趨勢,11月共收到22宗投訴,主要是來自內地,但已較去年同期30宗回落。不過,今年1至11月,議會共收到356宗投訴,按年升28.5%,內地佔342宗。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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