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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訪港旅行團團友投訴貨不對辦,香港接待社與內地組團社卻經常互相卸責,監管機構每每無從入手。香港旅遊業議會與深圳旅遊局達成協議,要求深圳旅行社必須向本港旅行社發出合規格合同,並須透露指定的傳真號碼傳遞以茲識別。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深圳旅遊局本周將開大會,除向36間合資格組團來港的旅行社明確介紹本港10招監管外,亦會要求它們日後須向本港接待社發合同,並須負責人簽名蓋章,並以登記傳真號碼發送。日後,一旦內地旅社出事,倘發現無按規定發合約,深圳旅遊局會懲處有關旅行社。若揭發是本港旅行社偽造有關資料,則深圳旅遊局會要求內地組團社不得再交團予本港有關的旅行社。胡兆英說,相信新措施可防止兩地旅行社互相推卸,預計可趕及新年前實施。
本報記者在今年十一黃金周,於深圳放蛇參加廉價香港團,結果發現報團時旅社無派行程表,來港後臨時加插購物點及沒收團員的「港澳通行證」。旅議會調查個案時,本港接待社聲稱應由一間深圳旅社負責,但對方卻堅稱自己並非組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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