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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譴責中國無線科技(2369)、其主席兼執行董事郭德英、執董蔣超,得悉公司將會錄得盈利虧損,未有即時發出盈利警告,違反《上市規則》。兩名執董要接受再培訓課程,另要聘請專業顧問,提出改善建議安排。
5月得悉虧損 7月尾始發盈警
聯交所指出,集團的營業額於2008年4月大幅下跌,原因是其主要客戶中國聯通,減少向集團訂購碼分多址技術(CDMA)產品。集團當時已知道,內地會有電信重組方案。同年5月,內地公布電信改革方案,將中國聯通的CDMA業務,出售給中國電信。中國無線科技當時相信,改革完成後,會獲得中國電信的訂單,銷售額可望於08年5月或6月重拾升軌。
不過,集團的執行董事於5月得悉,4月的帳目虧損約1800萬元。至7月,全體董事也收到5月的帳目,得悉集團錄得8170萬元虧損。董事會於7月15日通過,盡快刊發盈利警告。但集團並沒有即時發盈警,直至7月30日下午才發公告,聲明於該段期間「將錄得虧損」。聲明發出後,股價急跌,較前一日收市價跌11%。8月27日集團公布中期業績,虧損4930萬元,而07年同期則有1.24億元盈利。
上市科指出,集團於5月已得悉有重大虧損,便有責任發盈警。但他們延遲至7月底才發盈警,違反上市規則。因此,上市委員會譴責集團、郭德英及蔣超,並指令郭、蔣要接受有關董事責任的培訓課程2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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