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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聯物業代理的山頂區及南區助理營業董事跳槽至中原地產,在原區與美聯打對台,遭美聯指違反僱傭合約入稟,美聯日前更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阻止董事在同區工作及挖角,但法官認為情况對美聯實際影響不大,且禁制令範圍太廣,故拒絕頒令。
羅文駒(Howard Lo)於2009年3月16日與美聯商業管理簽約,於美聯物業代理管理山頂、紅山、淺水灣、深水灣、南灣道、壽臣山、赤柱及貝沙灣等分店的業務。今年9月3日他離職後加入中原地產,在同區與美聯競爭。美聯指羅文駒蟬過別枝兼向前同事挖角,兩項行為均有違當日簽署的僱傭合約,故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官下令在明年3月舊合約滿約前,禁止羅文駒在同區的其他地產公司工作及挖角。
美聯指自1991年進駐山頂區及南區,由1間分行擴展至現時8間,該區域屬其營業重鎮,是港島區交投金額最高及佣金最高的區域,由於該區以熟客及二手市場為主,客路屬高消費的知識分子,故非常倚靠人脈,而羅文駒當日加入美聯時,確有必要簽署有限制性的合約。
官指禁制範圍太廣
羅文駒一方反對臨時禁制令,指若被禁制工作,其損失將難以量化;且美聯也沒有權阻止前職員運用從工作中獲取的基本知識跳槽。法官認為,合約已有其他條款指明羅離職後半年,不能與美聯過去一年內的客人有交易。如果封殺羅於該區工作,則即使羅接洽的同區客人與美聯毫無關係,也得停止,範圍實在太廣。
法官又指出,羅文駒並非從美聯得到特別的技術或知識,只是其人脈關係影響到美聯利益,但事實上本港的樓宇買賣家,多不會單靠一間地產公司,故認為美聯並未符合頒臨時禁制令的要求,羅可繼續於中原工作,但案件有待正式審理。
【案件編號:HCA15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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