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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內幕消息炒股 律師行職員被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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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2日 05:59
2010年12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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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律師行職員涉利用工作之便,獲得台灣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及本港上市公司亞洲衛星控股的內幕消息後,指派親友進行炒賣,獲利約290萬元。證監會日前循民事入稟,指他們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要求4人交出有關獲益,並要求法庭撤銷有關交易。

早悉收購價 獲利290萬

證監會在入稟狀指出,楊碧鳳及李國華(均為譯音)於2005至2007年間,分別於司力達律師樓(Slaughter and May)及年利達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工作。楊曾獲派負責渣打銀行收購台灣上市公司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一事,向渣打提供協助。楊在收購消息公布前一周,已得悉渣打提出的收購價,會較新竹國際原有股價高四至五成,她遂與李國華、李少英Patsy及李少芬Stella(俱為譯音)合份斥資買入大量新竹國際的股份,再於收購消息公布後放貨,從而獲利268萬港元。

證監會又指出,李國華曾負責中信集團私有化亞洲衛星控股事宜。他透過工作上取得的非公開資料,指使楊碧鳳及李少英兩人買入亞洲衛星控股,當私有化計劃公布後,亞洲衛星股價即時上升約三成,兩人獲利21萬元。

翻查香港律師會資料,有一名與被告楊碧鳳同名的執業女律師,但並非私人執業;另一與男被告同名律師李國華則於何升偉律師事務所任顧問。香港律師會網頁資料顯示,若接到有關律師專業操守的投訴,認為表證成立,將進行紀律聆訊,律師可能被罰款、譴責、停牌甚至除牌等處分。

【入稟編號:HCMP25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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