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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事主仰慕信 有利任辯護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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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3日 05:59
2010年12月23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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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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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連日來對案情三緘其口的任亮憲終於打破沉默,他在接受最新一期《壹週刊》訪問時,除了大爆與報稱被強姦的Y小姐的相識經過,報道更刊登了一封署名是Y小姐、向警方舉報強姦案後翌日寄出的信件,內容大意是對任表示支持和鼓勵。有資深大律師指出,這封「仰慕信件」或許會對任亮憲有幫助,會令陪審團質疑女事主是否在不情願下與任發生性關係。

任﹕Y小姐報案後曾來信表支持

根據《壹週刊》報道,任亮憲與Y小姐是於本月5日在《城市論壇》初次認識,當時Y透過任的朋友向他傳紙仔,上面寫道:「紅衫哥,很欣賞您的才思敏捷和敢言作風。」論壇後,Y更主動要求與任亮憲合照,並索取他的電郵地址,表示一直支持和欣賞他,對方自此不斷向任發SMS和電郵,任形容兩人關係「密切和愉快」。

相識3日後,兩人再次見面,Y更邀請任亮憲上她在沙田的住所,兩人在家中「攬頭攬頸,行為親密」。至本月12日,兩人首次在女方家中發生性行為,但翌日Y小姐向警署報案,聲稱被強姦及非禮。警方於15日拘捕任亮憲。

不過,最令人奇怪的是,報道聲稱Y於13日報警後,寄出一封信給任亮憲,郵戳日期是14日,內容大意是鼓勵及支持對方。報道更引述任亮憲的代表律師李柱銘稱,信件對任有利,將會作為辯護證供。另外,任亮憲在本周日現身《城市論壇》時,女方更有在場,並刻意在他對面走來走去,任對此表示「愕然」,認為女方有心挑釁。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若信件是真確的話,辯方便可以質疑女事主對任亮憲如此傾慕,是否會拒絕與任發生性關係,這會增加陪審團對女事主的質疑,對任亮憲有利。

另外,任亮憲昨日聲稱會向傳媒及兩男女採取法律行動,湯家驊認為,即使任在誹謗案獲勝,還自己一個清譽,但這與他是否干犯強姦或非禮,兩者並無關係,故相信這事對案件幫助不大。不過,湯家驊估計,任亮憲要反告爆料人,是希望為事件「止血」,禁止其他人再作出任何不利他的傳言。

湯家驊﹕評論「花心」不構誹謗

至於曾指控任亮憲「一腳踏四船」的周澄,其言論會否構成誹謗,湯家驊相信指控難以成立,因只要周並非出於惡意攻擊,只是「評論」任亮憲花心,便不構成誹謗。本報昨未能聯絡上任亮憲及周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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