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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師僱主揭印傭水加尿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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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3日 05:59
2010年12月23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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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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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首次來港工作的印傭為保工作順利,依照傳統把尿液加入盛水的保暖壺予僱主飲用,被任職政府化驗師的僱主察覺有異味,自行化驗揭發事件。印傭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昨被判囚3個月。

案情透露,25歲被告Lilik Delly Tri Sadinda本月首次來港工作,受聘於將軍澳蔚藍灣畔某單位,與僱主夫婦及兩名小孩同住。至19日被告放假外出,任職化驗師的方姓女僱主倒出熱水喝茶時發現有異味,丈夫亦嗅到尿味,女僱主自行檢取樣本化驗,證實水有尿液,報警拘捕被告。夫婦二人求診後證實無表面傷害。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印尼已婚,育有7歲女兒,來港前朋友告知她若把尿給僱主飲用,可令工作更順利。辯方指被告學識不高,才誤信該傳統方法,請求輕判。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義正辭嚴指出,僱主把一家人的飲食交由她負責,她卻刻意將小便加入保暖壺,可能造成身體傷害,若不判囚不能起警惕作用,更不能保障家庭安全。

【案件編號︰KTCC74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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