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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雪地自駕遊是個美麗浪漫的稱呼,其實危機重重!」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形容,在滑溜溜的雪地開車,完全是一般港人不能想像的另一個駕駛世界,「車子時速50公里,煞停就可能要100米!」他分析稱,今次北海道港人車禍可能涉及速度太快、路况落後、煞車不當、跟尾太貼等四大致命因素。
日本豐田租車公司札幌分部職員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出事路段在春夏季節可以輕鬆駕駛,但到冬天下雪後頓變得危險,尤其是「入夜後至清晨期間氣溫最冷,我不敢說100%危險,但我就不會在那時候開車了」。
港人不能想像世界
蒙海強說,北海道的雪路不是最危險,最危險的其實是雪後的路面結冰,因就算當地的汽車都裝有雪地輪胎,但其特殊設計坑紋主要是令水分和積雪更易流走,但對冰卻無能為力,「輪胎裝鐵鏈則要有專業經驗才能駕馭,不可隨便試用」。他說,尤其是今次肇事地點在橋樑附近,「橋底冷風多,橋樑一帶結冰尤其嚴重,加上當地公路落後,汽車也更容易打滑產生危險」。東瀛遊執行董事禤國全則表示,該段公路沒有路燈,只能靠車燈和地面的貓眼石照明,他和蒙海強均說﹕「在香港的乾地開每小時50公里,煞車可能要10米,但在北海道冰路,就要100米!但香港人一般沒開過雪路,往往沒有心理準備要滑這麼遠。」二人均建議自駕遊港人,租車後應先慢駛熟悉路面。
時速50公里 煞車需百米
蒙海強指冰路安全行車速度應保持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當時肇事七人車速度可能更快,「但發現失控越線時,應該採取漸進式煞車,即分幾次不停地或踩或鬆開腳掣,才能安全煞停。否則,就會鎖死輪胎失控『打白鴿轉』」。他估計肇事港人可能冰路駕駛經驗不足,尾隨的七人車亦跟車太貼,「冰路,要相隔十幾(輛車的距離)車尾都未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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