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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毒針案  推銷手法「駭人聽聞」官斥無悔意兼卸責 周向榮囚12年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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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9日 07:44
2017年12月19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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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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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釀成一死兩傷殘的DR醫學美容誤殺案早前審結,DR老闆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嚴重疏忽誤殺罪成。法官昨在高院判刑,直斥DR推銷手法駭人聽聞、完全不負責任,而周欲建商業帝國,罔顧客人性命安全,須重判以反映社會的憎惡和驚駭,加上他毫無悔意,受審時極力卸責,故判監12年。配製受污染注射品的陳作為僱員罪責較輕,但亦須入獄10年。
記者:勞東來 楊思雅
周獲悉判刑後表現冷靜,陳則神色黯然。陳獲10多名親友到庭送別,其中一名長者傷心痛哭。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代死者陳宛琳家屬回應傳媒,指判刑彰顯公義,惟家屬仍無法原諒被告,因死者性命無法挽回,而且被告身為專業人士,為圖利而罔顧別人安全。截肢倖存的事主王靜波透過律師回應指兩人罪有應得,判刑絕不過重,因牽涉一條人命。
控方早前提供英國案例,一名對花生敏感的食客獲餐廳告知食物不含花生,進食後仍過敏致死,餐廳東主誤殺罪成判監6年。法官張慧玲昨指本案比純粹消費安全事故惡劣得多,DR不當地推銷涉案的CIK療程乃獨有加刑因素,最終判刑比案例長一倍。
法官指DR開拓CIK療程的意念雖來自陳,但周明顯欣然接納。DR人員曾於2012年2月到廣州接受兩日「培訓」,但陳未掌握培植細胞方法,2月中開始銷售時仍在試驗,至4月仍向人索取指引。DR在內部通告提到養和醫院也將提供同類治療,可見DR未完滿掌握技術便推銷,目的是擊敗潛在競爭者。
法官直斥DR美容中心的推銷手法駭人聽聞,內部通告教導員工與客人交心,發掘「隱藏導彈(大客)」,不要輕信客人自稱住公屋。DR又安排員工明暗兩路推銷,幫客人毋須登記下做分期付款,甚至申請新信用卡。手法如何有效,從事主遭遇便可見一斑。
辯方呈上數十封求情信,指周並非貪錢的生意人,惟法官指難以相信求情信描繪的美好人格,證供表明周滿懷野心欲建商業帝國,罔顧客人性命安全。法官亦批評操控涉案實驗室以科研掩飾營商,利用科學園的優惠政策牟利。周自辯聲稱注重守法和安全,但法官拒接納其說法,質疑他只是遊走於法律界線時避免犯法。官指DR要求沒戒心的客人簽署CIK療程須知,表示願嘗試新療法及自行承擔風險,不會追究DR,惟須知沒詳盡提及風險,反映周只關心逃避責任。
陳冠忠為取悅周罔顧安全
法官指周違反責任,導致CIK製品沒經過細菌測試驗出受污染,須判處長期監禁,以反映社會驚駭和死者家屬悲痛,故判囚12年。周無絲毫悔意,卸責辯稱只是投資者而非集團話事人,終被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毫無減刑的理由。
至於陳冠忠,法官指他創新研發CIK療程本來沒有錯,但技術未完善下供應服務是另一回事。陳辯稱受周指示放棄做細菌測試,法官不同意辯方指這是判斷錯誤,因陳意識到不驗菌的風險,即使他真的受周指示,也是罔顧死者性命安全。他不驗菌雖無即時利益,但他也許盤算取悅周可助他加薪。
法官指陳同樣導致受污染注射品沒被驗出,也須嚴懲;陳只是僱員,罪責輕於身為老闆兼負責人的周,判監10年。法庭需考慮死者家庭的傷痛,故陳品格良好、餘生帶着罪疚、家庭也承受困苦等等,都不成減刑理由。控方早前指兩被告無理抗辯,會向二人申索訟費,辯方昨指陳也有意申索訟費,法官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HCCC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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