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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上機涉襲擊地勤 金管局高層簽保了事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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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4日 05:59
2010年12月24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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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在機場因上機問題涉嫌襲擊國泰地勤人員的金管局高層錢曾珙,經調查後毋須被起訴。消息人士證實,較早前錢曾珙到機場警署報到後,終獲律政司決定不予起訴,只以「具結擔保」處理。執業大律師指這等如要求錢只須「簽保守行為」便可了事,不會留下刑事案底。

律師﹕事主極可能同意不追究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涉及毆打案的被告,若獲准簽保守行為而毋須被刑事檢控,一般意味事主、即報稱被打的國泰職員,極可能已向警方同意不追究事件,加上律政司認為案情不嚴重,再考慮到被告屬初犯及有良好背景等因素,遂決定不予起訴。陸補充,簽保守行為會設一個期限(例如一年),若在期限內當事人再犯事,便會遭罰款,但簽保守行為並不等如認罪,亦不會留案底。

事發今年8月9日,當時金管局高級理錢曾珙與家人包括小孩欲乘國泰航機往吉隆波,據報因有小孩肚瀉致遲了到閘口,無法上機,錢據報一度與一名國泰地勤人員爭執及衝突,地勤報稱遭人拍打手臂,但國泰高層反禮待錢,一度令一批國泰前線人員不滿。地勤3日後報警,錢一度被警方拘捕,但他曾向傳媒解釋事件純屬誤會,指自己當時「輕拍」地勤的手掌只是因誤會自己兒子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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