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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治療營多限制 違令提早離營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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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5日 06:59
2010年12月25日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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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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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周四的聆訊,Amina一方曾歸咎傳媒和互聯網「興風作浪」,令她對私隱被揭感惶惑。昨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她繼續為被指違反感化令一事,指摘感化官指示不足,其間放假1個月對她置之不理,更指治療中心限制多多,使她不快而萌生去意。

斥感化官放假 留言無回應

Amina被指未與感化官保持聯繫,違其中一項感化條件。代表她資深大律師金力生指出,被告與感化官的聯繫緊密而穩定,被告亦主動回覆,其間感化官曾放假約1個月,但無人接手,被告在電話留言,遲遲未獲回應。

遭沒收iPhone 稱院方准回港

金力生強調被告發電郵給感化官,並非單單打招呼。有吸煙習慣的Amina曾提及中心禁煙,又不准使用「黑莓」手機,她遂「偷運」iPhone入院。但在10月1日的電郵,她向感化官表示住院生活不快樂,「不想多留30日,請轉介我到別處治療,我想立即離開,他們沒收了我的iPhone」。控方表示,感化官接到上述電郵,即警告她提早離開可能違令,並鼓勵被告接受挑戰,展現成熟一面。

住院療程原定90天,Amina稱住院78天便獲中心批准,可出院回港。控方又指被告簽署文件承諾呈交治療報告等,卻未有詳盡通報,更自行接收中心的報告,與律師商議後才交予感化官。感化官不清楚被告在中心確實接受什麼療程,故要求被告「捱多12日」完成療程。

但金力生指出,感化令沒有明文規定被告須交出精神報告等,感化官亦沒權亦沒專業知識解讀報告,更指感化官從未明確指示她居於何處,以及參與什麼更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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