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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仁昭四圍超】照顧阿媽冇出庭 陳展鵬不小心駕駛 罰三千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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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09日 06:35
2018年01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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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現年40歲嘅陳展鵬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被控喺去年3月15日晚上11時20分,於山頂柯士甸山道公眾停車場咪錶位附近道路,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案件噚日早上喺東區法院繼續審訊,但陳展鵬未有出庭,現場有數名粉絲到場聽候宣判。事緣係陳展鵬舊年3月做柴可夫司機,諗住帶落選港姐女友單文柔去山頂夜會談心,點知俾記者撞破,佢情急之下開車走嘅時候,涉嫌撞凹記者嘅採訪車。警方喺去年9月發出傳票起訴陳展鵬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早前佢否認控罪。
透過律師認罪
陳展鵬噚日就透過代表律師認罪,律師先呈上信件,表示展鵬因為要照顧68歲嘅媽媽,所以唔可以出席應訊,就此致歉。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陳展鵬自1996年入行,係做大眾極注目嘅工作,講到事發時,因為記者出現拍攝而受驚,意外之後,佢感到十分害怕。代表律師又指陳駕車離開時,有留意倒後鏡情況,意外係因為傳媒採訪車嘅閃光燈令事件發生,請求法官勿判佢停牌,最終法官判罰陳展鵬3,000港元。
陳展鵬被控不小心駕駛認罪後,本報向佢查詢,問覺得判刑係咪合理?佢噚日以短訊回覆:「OK,跟你們(蘋果)意思去做,thanks,辛苦大家。」陳展鵬仲話:「今次最多謝法官,法官有酌情權畀我唔上庭,因為呢幾日對我嚟講時間好重要,時間比任何嘢都重要。希望新一年大家身體健康,一啲唔好嘅嘢、難題同煩腦都能夠解決,個個過得開心。」問到係咪媽媽身體唔舒服?佢話:「多謝大家關心。」
案件編號:ESS34326/2017
撰文:馮仁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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