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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買冒牌斑鱉 「水魚」政府捱批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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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7日 05:59
2010年12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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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江蘇省有商販在街頭叫賣一隻重達42公斤的「鱉精」,政府官員以為發現「稀世珍寶」,更以天價15萬元(人民幣.下同)將其購下,怎料後來發現只是普通的「緬甸孔雀鱉」,近日該鱉更因水土不服死亡。網民質疑政府為何花高價買「街邊水產」,使自己變成「水魚」。

《新京報》報道,泰州興化市的商販房增祥上月20日稱,他用8.4萬元從鄰鎮購得一隻重達42公斤的特大「甲魚」(水魚),號稱「鱉精」。不少人好奇用手敲擊其背部,甲魚會發怒跳起咬人,由於發現其「通人性」,房增祥聲稱要為其找新東家「善養」。

廉價孔雀鱉充珍品

興化市有關官員獲悉後,認為「大水魚」是本地物產,可在本地生態環境比較好的地方放生,於是由旅遊局出面花15萬元買下。當時有報道稱,該「鱉精」是目前全球僅存三、四隻的動物斑鱉。

然而經專家鑑定,認定這隻大鱉並非斑鱉,而是「緬甸孔雀鱉」(Nilssonia formosa)。該鱉原產東南亞,在內地市場上有不少通過走私渠道進入。一隻小型緬甸孔雀鱉,在廣州街市不用百元人民幣即可以買到。鑑定專家李丕鵬說,斑鱉的頭不能完全縮進殼中,而這隻大鱉卻能完全縮進;其次,斑鱉頸後的背甲前緣很光滑,而這隻大鱉有明顯的顆粒狀突起;此外,斑鱉的頭前部到鼻孔的下降比較緩,而興化大鱉則比較陡。

網民質疑花巨資做騷

興化大鱉由於水土不服,被收養不足一個月就死亡。對此,網民質疑政府花巨資買水魚,是政府本身不知情而變成「水魚」,還是故意花錢想「做騷」?

興化市旅遊局表示,如果早知該大鱉是外來物種,不能在興化安家,就不會花那麽多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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