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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頒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管理條例》第35條,條例於2011年1月1日實施,首批納入的產品包括電視、雪櫃、洗衣機、冷氣機及電腦,須強制執行回收及拆解程序。根據條例,內地政府會建立基金,補貼回收處理費,業界可獲補貼處理上述電器。另外,該條例第9條規定部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不得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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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頒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管理條例》第35條,條例於2011年1月1日實施,首批納入的產品包括電視、雪櫃、洗衣機、冷氣機及電腦,須強制執行回收及拆解程序。根據條例,內地政府會建立基金,補貼回收處理費,業界可獲補貼處理上述電器。另外,該條例第9條規定部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不得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