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和系主席李嘉誠曾居於逾30多年的深水灣舊居,剛獲發入伙紙,根據屋宇署資料,該間於07年初已獲批重建的大屋,原批建總樓面為8842方呎,而最新資料顯示,該宅獲批不計算或豁免樓面達9164方呎,成功發水103%,落成總樓面達1.8萬方呎。不過,這與政府早前所做的發水樓調查,上述物業的發水程度,並不算特別誇張。
根據發展局於09年底調查97幢樓宇中,有61幢出現「發水」,發水率由12%至112%不等,當中位於山頂的加列山道78號發水比例達112%。
若仔細分析該間4層高物業的發水部分,以停車場樓面佔最多,達6018方呎,即達到原批建樓面的68%,共涉及5個大車位;另外,機房等樓面亦達到1130方呎,即達到原批建樓面的12.78%。
若依新例入則 樓面大縮水
不過,政府將出重招壓制樓宇發水,明年4月1日開始獲批的圖則項目,地庫車場仍可獲不計算樓面,惟地面以上車場則要計算一半樓面;另外,不屬必須的機房如冷氣機房,要與10多項設施,加起來的豁免總額,不多於原批准樓面的一成。
倘若「超人」舊居物業於明年4月之後(即政府收緊發水後),才批圖則,可建樓面勢必大縮水。有測量師表示,一般業主於新措施實施後,都會將一成上限豁免樓面,盡用於露台、工作平台、會所,但這須假設該地皮可以興建逾6000方呎地庫車場(往往要地理形勢許可)。
不過,由於露台等環保設施及完善生活設施,再連同機房的逾12%,合共逾34%,這些設施大部分要被「一成豁免上限」規管,換句話,新措施後,粗略計算,大宅(以現落成1.8萬方呎計)最少要縮水兩成多,即3000餘呎樓面便就此消失,假若建地庫停車場並不許可,縮水會更多。
1963年購入 07年入則重建
該大宅由李嘉誠私人持有,07年入則,申請由3層改做4層。而入伙紙由富益地產申請,該公司是長實(0001)旗下公司。 這間陪伴超人攀登成首富的大宅,是於1963年以65萬元購入,現時仍不屬城中最貴豪宅的前列,例如霍建寧大宅為有港版「凡爾賽宮」之稱的深水灣道37號,現值8億至10億元,但超人這間新屋,現時估值隨時超過達6億至7億元。
李嘉誠數年前的業績會已透露「我屋企好多書,多到間屋唔夠放……我住的地方都好細,好多同事住的地方都比我大,好似隔籬呢位(霍建寧)」,引得哄堂大笑。李嘉誠與李澤鉅多年居於上址,近年才遷入壽臣山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