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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始 發水上限一成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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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9日 05:59
2010年12月2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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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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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曾蔭權於今年10月施政報告親自宣布限制發水樓。政府收緊發水面積上限,規管10多項設施,寬免總額由無限制的上限,縮減只准佔可建樓面面積最多10%。有建築師相信,發展商日後會減少大窗台,而且不會隨便興建露台、巨型會所。

私人樓宇的環保露台、工作平台、會所,現時不計入政府批出的可建樓面面積(個別有一定上限),但買家要付錢購買,發展商可以「淨賺」。但由明年4月1日起,發水面積將減至一成,其中最為人垢病的大窗台,會由現時最大可建闊度80厘米,縮減至25厘米。

業界指過嚴 仍與政府角力

而露台、工作平台及地面以上的停車場即使可申請豁免,也只可豁免一半樓面,其餘要由發展商承擔,計入樓面面積。

由於新措施在明年4月才生效,現時不少發展商正盡最後努力「趕尾班車」,令入則數字大增,而政府亦出招抗衡,要求要有地皮完整業權或有實際機會控制地皮的人士,才可以入則,另若「發水則」兩年內仍未開工,便可能不獲發開工紙。而多個專業團體近日相繼指出政府正諮詢、準備極短時間內推出的專業指引,過分嚴苛,看來地產界與政府的「發水樓」角力,仍未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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