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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先提對方姓名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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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31日 05:59
2010年12月3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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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九龍總區防止罪案主任總督察陳偉民建議,若未能即時在電話確認來電者身分,要特別留神,切勿主動講出對方姓名,可提出疑問確認身分,令對方知難而退,有需要時致電朋友求證。當涉及金錢,不宜馬上回應,亦不要隨便將金錢存入陌生戶口或放在公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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