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監禮場地擴至家中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3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31日 05:59
2010年12月3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入境處在2006年4月實施婚姻監禮人計劃,監禮服務主要自設場地供新人租場結婚,其後酒樓大改革變身婚宴專門店,證婚律師逐步「外展」監禮,包括到家中或中學證婚,甚至同時為兩對朋友新人證婚,創造互作見證的獨特婚姻盟誓。

提供證婚及婚禮場地服務的伊甸園執行董事蕭永豐表示,他們是首批同類公司,見證行內變遷,「當初不是太多監禮律師,新人註冊時間僅15分鐘,多數會租用公司提供的婚禮場地」。其後證婚服務公司增多,證婚時間延長至半小時,並加入不少個人化的儀式,證婚服務變得多花款,現時律師到婚宴場所證婚已佔一半。

同樣屬首批證婚公司的壹誓證婚服務,行政監禮人黎耀指監禮人的優勢是不限場地,近期已有部分人選擇在家中註冊,就像09年初周慧敏和倪震在家中結婚,亦有新人會到首次認識的地方如中學、小學,或求婚的地方註冊。

兩對新人交叉宣誓

黎耀說,法例規定的結婚誓詞只是「請在座各人見證,我願以你為我合法妻子/丈夫」,此句之外新人可自加深情盟誓,他曾為兩對新人(其中3人本身是朋友)一齊證婚,兩對新人以交叉對談形式作婚姻承諾,即A新娘會問B新郎,會否承諾一世好好照顧B新娘,B新娘要A新郎承諾對A新娘不離不棄,場面溫馨,並帶出兩對新人日後亦互相支持的信息。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