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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昔日的划艇選手陳學殷,退役後風光不再,因忘年婚外情而招惹官非,極可能被關入監牢。庭內庭外,陳學殷皆獲好評,除獲「契爺」富商X當庭大讚「好女仔」,划艇教練和中學校長亦力撐她本性純良,懇求輕判。
罪成平靜 無奈低頭
由母親陪伴到庭的陳學殷,昨抹上濃妝,在庭上神色輕鬆,被判罪成還押未見激動,只無奈低頭。暫委法官陳仲衡裁決時提及被告身家清白,曾是港隊成員,品格良好。
辯方求情時亦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兩封由香港划艇隊教練黃志偉撰寫。黃志偉於1996至02年指導被告,指出她14歲時獲發掘,天賦運動才能,勤奮好學,獲挑選受訓後努力不懈。經過兩年努力,陳學殷獲選出戰98年曼谷亞運會,年僅15歲便成為當屆港隊最年輕選手,陳學殷在該屆亞運雙人划艇項目得第4名,更獲取賽艇獎學金,揚威大賽。黃志偉贊同愛徒是好母親,痛錫3歲兒子,認為她是一時衝動犯錯,有違本性。
被告就讀至中五的保良局八三年總理中學,校長許永豪在求情信指出,陳學殷犯罪「令人震驚、難以置信」。他形容被告如同白紙,他與校內教師皆認同被告為人簡單,心地善良,遠離罪惡。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為情犯案,性質非最嚴重,已非常後悔,重犯機會極微,特別指出被告撰寫勒索信時粗心大意,破綻連連,獲得巨款機會極微;而審訊時被告私隱公諸於世,已承受極大羞辱與傷害。辯方指出,勒索罪無特定判刑指引,要求陳官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但不得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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