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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穿黑皮褸的被告黃冠秋昨被解往沙田裁判法院應訊,在犯人欄內的他皮膚白皙,相貌斯文,戴眼鏡,頭髮略凌亂,聆訊過程中一直眉頭深鎖,露出一臉病容。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最初只是說被告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裁判官質疑「大公司」的定義是什麼,指「一人公司也可以是大公司」,辯方律師才透露被告在港燈任職,已工作29年。
辯方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健康情况欠佳,患有高血壓逾2年,近一年間亦有骨膜問題,須定時服藥,加上被捕當日染上傷風感冒,本在家休息養病,被拘留期間警方卻沒有安排藥物。辯方又指被告「咁大個人第一次被拘留」,晚上未能入睡,身體不適,希望能外出休養。
被告港燈工作29年
裁判官因案情嚴重而拒絕其保釋候查申請,辯方隨即要求被告改由懲教署而非警方看管,接受適當治療;控方則要求被告還押警方看管至1月6日再訊,稱可方便警方調查,檢驗證物後可再與被告錄口供。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病情,終答應讓被告還押懲教署,但同時答應控方要求給予較長時間調查,把案件押後到1月17日再訊。公眾席有數名女士在案件審理後急步離去,其中包括被告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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