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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親戚打工 入境處難執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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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2日 06:58
2011年01月02日 06:5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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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僱傭公司公然非法輸出陪月員來港,有本港陪月公司表示,有關現象始於4年前、即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潮出現之時,近年深圳方面明目張膽賣廣告,是看準入境處執法困難。其實,香港的陪月員亦同樣利用法律罅隙,到歐美各地以親戚身分替當地華人打工,陪月留宿期由一個月至半年不等,包機票食宿另加月薪逾2萬元,外國政府同樣難以執法。

內地「月嫂」來港提供一個月留宿服務,最低收費8000元人民幣,香港陪月員同期服務收費逾2萬元。月嫂在內地打工,月入平均只有逾2000元人民幣,可見赴港工作利潤龐大,培訓學校亦可賺更多佣金。香港業界指出,現時在港聘用月嫂者,多是「同聲同氣」的內地孕婦,曾有港人貪便宜聘用月嫂,之後投訴她們衛生欠佳,例如抱嬰兒前不洗手、消毒奶樽用手不用鉗等。

培訓按摩催奶煮補品

參與輸出月嫂來港的中家家庭服務公司,董事長朱鳳蓮表示,聘用的月嫂都有高中學歷、須在校留宿接受15天培訓,通過考試才可工作,「我們派到香港的月嫂都不是新手,至少有3年經驗,客人不滿意我們會即時換人」。她說,月嫂除要學識照顧嬰兒,也要煮補品,並為產後孕婦按摩胸部「催乳」。

本港僱員再培訓局2007年起免費提供陪月員證書課程予失業婦女,課程結合中西醫角度,陪月員須完成13天共84小時培訓課程,通過考試獲發證書,平均月入6000至8000元。

統計處數字顯示,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的一年內,本港出生人數為8.47萬(即平均每日232名嬰兒),其中3.86萬人為內地孕婦子女,佔總數45.6%。陪月需求不單來自內地孕婦,隨着社會富裕,有更多港人聘請陪月,一個月每天服務6小時收費一般7000元。近年有「明星級」陪月員聲稱,月入可高達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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