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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規管 僅5100承建商申註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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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2日 05:59
2011年01月0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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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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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日前正式實施,屋宇署承認逾萬承建商只有5100多家申請註冊,註冊數目不理想,估計與業界抱觀望態度有關。由於涉及的小型工程種類繁多,故法例並無要求承建商必須在招牌註明資格,而市民在不知情下聘請無註冊承建商裝修,亦毋須負上刑責。

無強制承建商列明資格

副屋宇署長林少棠昨先後出席港台和商台節目,表示會鼓勵已獲批註冊的承建商在招牌列明或展示證書,但並無法例強制,若市民在不知情下聘請未註冊的承建商裝修,毋須負上刑責,惟明知故犯最高罰款10萬元,市民可透過上網或資源中心查詢登記名冊。

不知情聘未註冊承建商免罰

小型工程承建商名冊至今收到5100多宗申請,其中逾2100宗註冊獲批,個人及公司名義各佔一半。林少棠認為註冊數目不理想或與業界抱觀望態度有關,而未獲批的申請主要涉及資料不齊全或申請者未完成課程,不合資格的不足一成,希望承建商盡快註冊,以免違規進行工程。

林少棠又指,署方會委託顧問公司巡查全港樓宇的外牆裝修情况,記錄有搭棚的單位資料跟進;而室內違規工程則主要有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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