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企業須定期換會計師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4日 05:59
2011年01月04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為提升內地的審計質素,中國財政部不斷推出會計相關的新措施。財政部最近發布了《金融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招標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國有及控股金融企業,必須每三年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聘會計師事務所,亦不可連續五年聘用同一會計師事務所。換言之,本港上市的四大國有銀行及保險公司,均要跟隨新要求定期轉換會計師。建設銀行(0939)早幾個月已宣布,更換為其服務七年的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今年改聘羅兵咸及普華永道。

本港現行的監管要求,並沒有明確限制上市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的最長時間,是以不少事務所,隨時會為同一上市公司審計帳目超過十年八載。早年美國鬧出安然(Enron)帳目醜聞後,本港曾考慮跟隨歐美、研究應否設定轉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年期上限,但後來有關研究不了了之。

港會計師:定期換合伙人 亦可保獨立性

不過,有四大行會計師指出,本港雖然沒有內地的具體轉換核數師時限要求,但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監控,也會要求同一合伙人,不能長期審計同一上市公司的帳目,以確保獨立及客觀性。他說內地的新要求,理論上能增加會計師的獨立性,但國有大銀行的帳目複雜,事務所也要相當時間才能「摸熟盤數」,經常轉換事務所對會計師及銀行,不一定是好事。他認為本港的安排已能確保獨立性,因轉換個別合伙人可避免少數人長期審計同一公司帳目,但事務所與上市公司已建立長期合作關係,轉換合伙人也不用花太多資源重新交接及了解公司帳目。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