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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趟「順風電單車」,令保安員一去不返,兩年前他坐上電梯技工駕駛的電單車,在東區走廊遭私家車急撞,人仰車翻斃命。駕駛私家車的兒科醫生涉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昨日受審,他被電單車司機指摘切線過急,令人無從閃避。
被告是瑪嘉烈醫院駐院兒科醫生蘇頌良(27歲),他否認2009年9月19日駕駛私家車,在東區走廊東行線西灣河支路導致李國勤(40歲)死亡。被告無案底,02年6月獲發駕駛執照。
無案底 否認危駕
「咁嘅距離一定撞得,淨係可以兩隻手捉住架車撞埋去。」鐵騎士陳振輝作供時淡然憶述。他03年獲發車牌後,一直駕駛電單車,出事藍色Yamaha鐵騎已駕駛兩年。當天下午他在北角健康西街下班後與事主閒聊,並首次接載同往筲箕灣東大街的事主。陳振輝表示,其頭盔款式特別,須掀起前蓋方可戴上,但見事主自行戴上,便以為事主懂得一切步驟,「無睇佢有冇扣好個扣」。他供稱,開車前已着事主抓緊他身軀,或推着油缸穩固自己,最終事主握着座位下的扶手。
鐵騎士﹕沒留意有否打燈揚手
陳振輝續稱,電單車以時速約70公里奔馳,循東廊東行左四線至西灣河支路,被告的私家車突從左三線切入,他看見私家車時,私家車跟電單車僅距約兩個的士車位,他來不及煞車或急轉彎閃避,「直情望住架車撞過去」,他亦不及留意被告有否打燈或揚手示意。電單車左邊碰上私家車右後門,陳連人帶車如滾地葫蘆,不能站起,他亦不知事主安危。陳送院後驗出右腕骨折,全身多處擦傷,事主則因頭部受創而死。
駕駛多年的陳振輝指出,高速公路遇上切線車,通常可看見車身完全在視野前方,只需稍稍轉向,3秒內可切線。但他感覺被告座駕像在街頭轉彎般,大幅度轉向切入。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1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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