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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華爾街大行高盛計劃為客戶洽購社交網站facebook(下稱fb)價值15億美元股份,吸引高盛客戶爭相洽購。知情人士稱,高盛已向部分大戶發備忘,開出入股fb條件,要求大戶在2013年前不可沽出,因fb財政屬商業機密,有關資料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規避監管 專家:可照列作股東
高盛今次的賺錢大計,把fb估價推高至500億美元,令創辦人朱克伯格身家暴增一倍至120億美元。高盛一般要求客戶至少擁有千萬美元資產。根據備忘要求,客戶至少要向fb投資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但由於超額認購達3、4倍,令每名客戶可認購的金額大大減少。
為規避美國證交會規定估值達1000萬美元、股東逾499人的公司要公開財政狀况,高盛擬為客戶成立「特別目的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去投資fb。簡言之,客戶只是該投資機構的股東,而非fb股東,無論多少客戶投資,也不會超越股東人數上限。
不過美國證交會前律師馬洪(John Mahon)指出,根據法規,若高盛的投資機構旨在規避監管,所有投資機構股東,均會被視為fb持股人,令fb面臨要公開財政的風險,甚至被迫公開招股,不得再迴避證交當局規管。
彭博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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