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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元代辯全包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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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7日 05:59
2011年01月0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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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保人人平等,裁判法院設立當值律師服務,市民通過入息審查後付款436元即享「全包宴」,由律師抗辯直至結案,獲批豁免更可免費打官司。香港律師會強調服務出自公帑,被告在有需要時應主動提出申請。

續聘律師 年收入限13萬

律師會理事熊運信解釋,被告不論富貧,首次提訊可獲當值律師免費代表;若續聘當值律師,須先通過入息審查,提供單據證明過去一年收入不多於13.18萬元,並在第二次出庭前付清436元手續費。當值律師會在審訊、判刑等聆訊代表被告,熊解釋,領綜援人士毋須繳費,大部分申請豁免收費均會獲批。

本案被告指出,當值律師服務隻字不提豁免申請,熊運信表示未研究判辭,不作評論,但明言當值律師不會自動自覺,「服務處不會追問被告是否有需要申請,被告須主動提出。若被告交款時表明無力付款,即可申請」。

律師薪金屬「友情價」

當值律師服務收取市民「優惠價」,大律師或律師為公家出力亦只收「友情價」。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當值律師服務支薪分為半日和全日,遠低於私人執業的收價。半日薪2930元,多負責提訊或求情,全日薪5880元,負責審訊。不時「當值」的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直言,當值律師服務最下級的裁判法院,意義卻重大,「案件結果影響大眾,且市民大多無錢上訴,更需要在裁判法院獲得公正裁決,且準備時間較少,對執業者是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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