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車房東主服食安眠藥「白瓜子」後,一晚內兩度駕車失控,把途人撞至昏迷後更企圖不顧而去,被熱心途人阻止,警員在車內撿獲50 粒「白瓜子」。車房東主昨因危駕和藏毒等4項罪名被判入獄15個月及停牌3年,須重考車牌才可駕車。
裁判官沈小民判刑時,斥責被告莫智恆(36歲)明知服藥後感睏倦仍駕車,是不負責任,又質疑警方在當晚被告首次失事後仍容許他繼續駕車。裁判官指出,被告有兩次毒品案底,雖然今次面對指控不包括在藥物影響下駕駛,但根據案情顯示及被告承認的內容,必須嚴厲處理。
辯稱日以繼夜掙錢養七旬父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當晚服食治療失眠藥物後接到客戶電話,想多掙點錢便接下生意,事後已知錯,後悔沒推掉生意。律師又透露,被告年逾七旬的父親與他會面時淚眼盈眶,指二人相依為命,生計重擔壓在兒子身上,故孝順仔日以繼夜工作,盼法庭寬大處理。
被告早前承認管有毒藥、危險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及不小心駕駛罪。案情指出,去年11月7日凌晨被告在旺角駕駛客貨車,失控撞向前車,受查時步履不穩及記憶糢糊不清。受查後被告繼續駕駛,在深水埗再度失控猛撼停泊路邊的士,正執拾車尾箱的司機被撞飛倒地昏迷。被告企圖不顧而去但被途人阻止。
被撞的士司機腦出血
警方到場見被告神志不清及語無倫次,懷疑他吸毒後駕駛,在車內檢獲50粒「白瓜子」,被告承認數小時前曾服食5粒,稱藥物可助其入睡。被撞的司機腦膜下腔出血,失去對事件記憶,3天後出院。
《2010 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於上月17日實施,訂明司機在出獄後才開始計算停牌期;但本案在新例生效前發生,停牌期與監禁期同期執行。被告另因肇事客貨車保護隔板和乘客位安全帶不符合法例要求共被罰3千元。
【案件編號︰KTCC64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