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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現年42歲的李璨琛(原名李瑋璁)上月榮升人父,老婆為他誕下B女,惟早於2月20日,早上7時其駕車沿太子道東駕駛時,在九龍城遇到警方路障,接受「吹波仔」酒精呼氣測試證實超標兩倍,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本月11日李璨琛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法庭要求聽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李璨琛保釋期間不能駕駛,並需交出駕駛執照,及繳付擔保費五千元。
停牌一年
李璨琛昨日一早抵達觀塘裁判法院,在律師陪同下,準備出庭應訊。早上9時35分,身穿黑色西裝、戴上黑框眼鏡的李璨琛等待判刑,首先由代表律師向裁判官講述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屬正面,在事件發生後亦吸取教訓並有悔意,得家人支持。李璨琛被裁判官判停牌一年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間不能申領任何駕駛執照,同時需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又告誡他在社會服務令期間不能再犯事,否則將面臨刑事檢控,李璨琛在庭上表示:「清楚,明白。」
已經戒酒
早上10時15分左右,李璨琛步出法院受訪,問到覺得判決如何?李璨琛說:「會跟足法庭指示去做,錯要認,打要企定,一定會配合。」他又指判刑前心情頗緊張,太太都擔心。被問到會否考慮戒酒?李璨琛說:「依家都冇飲喇!」之後工作可有受影響?他續謂:「首先要處理好屋企嘢,同呢度啲嘢,冇嘢補充,唔該晒。」
案件編號:KTCC815/2018
採訪:曹家誠
攝影:陳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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