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恐嚇抱子跳樓 婦簽保守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0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09日 05:59
2011年01月0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育有一對子女的夫婦昨天凌晨為了做家務問題而爭執,妻子一怒下抱着9個月大的兒子走出屋外走廊,威嚇要抱子跳樓,丈夫見狀害怕搞出人命報警,結果妻子被控刑事恐嚇罪,她最終同意簽保守行為了事。

32歲的李春香,原被控於本月8日凌晨在屯門健生邨大生樓某單位外,恐嚇丈夫王澤鴻(譯音),威嚇會令王姓兒子受傷,她後來願意簽保守行為,控方撤銷控罪,被告須以2000元簽保,並承諾一年內不再犯事。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與丈夫於07年同居,去年結婚,兩人育有兩歲半女兒及9月大兒子。

【案件編號﹕TWCC62/11】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