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陳振聰去年2月被判敗訴,旋即被警方拘捕,其後差不多沒有再於公開場合露面。昨日上訴開審他亦未有到庭觀戰,其英國御用大律師指出,原審法官錯誤衡量證據;且法官作陳振聰敗訴的結論時,亦欠缺證據支持,但上訴庭法官亦提出不少意見,看來陳振聰要反敗為勝,甚有難度。
陳方律師換血 華懋原陣應戰
陳振聰自上仗戰敗後,重整陣營提出上訴,更換原有由麥至理為首的事務律師團隊,改聘齊百禮律師行代表,大律師團隊仍然由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領軍,聯同資深大律師林雲浩和大律師駱敏賢提出上訴。華懋慈善基金幾乎是原班人馬上陣,由張健利資深大律師聯同馬嘉駿、陳肇基和李偉略大律師上陣。
陳方指原審判辭5點反駁無力
Mill指出,原審法官林文瀚指陳振聰偽造遺囑,較單單判他敗訴嚴重得多;然而華懋慈善基金的證據根本未能達到可信服的地步。林文瀚於326頁的判辭中達成結論後,才輕輕以幾頁紙反駁陳振聰一方的觀點,但Mill指出,法官對當中5點的反駁實屬無力(見表)。
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在聽取陳辭時,亦不時提出看法或問題;當Mill形容龔陳二人由1992年認識後,至07年龔如心因子宮頸癌病逝期間均保持愛侶關係,羅傑志即指出,當中有幾年時間,兩人根本沒有來往。
另當Mill提到,若陳振聰真的如基金所言,於2006年10月16日得到龔如心給他1000萬元的遺囑後,即找人改成獨吞所有遺產的話,不可能在兩日後便迅即可在妻子面前出示偽造遺囑。
稱兩日難偽造遺囑 官反問需時多久
羅傑志聽後又反問Mill,若兩日時間不夠,那偽造遺囑究竟應需時多久?Mill只回應,無法推論偽造遺囑所需時間,但由找人製備文件、到找專家冒簽3個名亦甚費時。
Mill昨完成首個上訴理據,羅傑志亦多次指出Mill的論點,不少均屬「jury point」,即該些論點是對與否,均屬事實裁定,而原審法官才是最有能力在耳聞目睹證人作供後作推論,顯示上訴庭難以處理有關論點。Mill今日會繼續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