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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年前在旺角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殉職的消防員蕭永方,其遺孀及同居女友先後入稟區院申請僱員賠償,案件昨提訊時透露,雙方估計案件的工傷賠償額約為122萬元,法庭會先就女友是否有權獲得賠償而審訊,若女友身分得以確立,可獲分四分之一賠償,否則賠償金會全數歸蕭的妻女名下。
率先入稟的蕭永方同居女友盧秀欄,原已接受律政司的和解方案,但後來發現仍未正式確立與蕭永方的關係,律政司遂撤回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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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一方和蕭永方遺孀禤美英及律政司三方昨亦達成協議,由於盧秀欄的身分會影響賠償分配,故法庭會先處理盧的申請,以待法庭確定她是否合資格以「家屬」身分獲得賠償,才再處理禤的申請,由於盧案會影響禤的利益,故禤獲准在盧案中加入成為其中一名答辯人,以便盤問盧秀欄。
據盧一方透露,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計算,蕭永方的賠償總額約為122萬元,子女可獲賠償的一半,其餘一半應給予遺孀,若盧秀欄獲法庭確定其「家屬」身分,則可跟遺孀平分餘下的一半賠償,大約30萬元。
法官最後提議盧禤兩方嘗試調解,雙方律師亦表示願意嘗試向兩人提出。
【案件編號﹕DCEC9、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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