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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全職大盜爆竊紐約匯豐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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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1日 05:59
2011年01月11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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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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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七旬老翁貝姆(Frank Boehme)糾黨爆竊紐約皇后區匯豐銀行分行保險庫事敗遺下線索,被警緝捕,若罪名成立,將被判囚7年。貝姆因背痛纏身平日腳步蹣跚,要撐枴杖出入,衣著簡樸儼如一般街坊老伯,誰料他是全球最資深的「全職大盜」之一。這名有61年打劫經驗的慣匪,估計歷年獲得贓款逾6000萬港元。

72歲的貝姆自11歲起開始打劫,至今仍不肯金盆洗手。2008年3月23日凌晨,他伙同一批較自己年輕數十載的後輩,以鑿子、槌子、鑽等,企圖鑽入紐約皇后區木邊(Woodside)匯豐分行保險庫行劫,卻觸動銀行警鐘,眾人只好鳥獸散,但貝姆在現場留下一對手套,警方追捕兩年後,憑手套的物質套取DNA,揭發貝姆是疑犯之一。

身穿厚外套與棒球帽的貝姆,上周在皇后區法院受審時,沒有供出同黨身分。警方指出,貝姆是老江湖,講義氣。他犯案前更會細心計劃,等候時機。紐約州拿騷縣(Nassau)警察局長斯克雷內奇(Steven Skrynecki)說:「貝姆是典型職業罪犯,自幼開始犯罪生涯。我認為,犯罪是他唯一懂得的事」。

撐拐杖出庭 拒供出同謀

貝姆犯罪生涯其中一次最大差錯,是1958年伙同友人打劫雜貨店,遇頑抗時槍殺店主。當年貝姆向42歲店主胸口連開4槍,把他打死,搶走250美元。貝姆的辯護律師求情時指出,貝姆的酗酒父母育有12名孩子,令他缺乏適當管教,但法官湯普森(Edward Thompson)不為所動,直斥貝姆自幼打劫,20歲更犯下殺人重罪,「盜竊、襲擊及行劫就是你人生的支柱」。

貝姆在殺人後被判囚終身,坐監至1983年,獲釋後又重操故業。2002年,他與同黨因長島一系列爆竊案再度落網,警方估計他10年間獲得贓款多達800萬美元(約6240萬港元)。貝姆被囚3年後於2005年出獄,與太太及兒女同住。

每日郵報/紐約每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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