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訊盈科(0008)一名負責直銷業務的前總經理,涉嫌隱瞞自己與妻子在電盈的外判公司有財務權益,導致電盈在3年多內向3間外判服務供應商提供外判合約,涉及款項逾6000萬元。夫妻兩人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持股份不申報 涉6000萬元
41歲的被告許尊傑被控4項欺詐罪及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的交替控罪,他亦與40歲妻子歐陽麗霞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有關控罪於2005年1月至2008年10月發生。據了解,許氏夫婦在涉案的3間外判商中持有股份,卻未有向電盈申報,而涉及的外判項目,包括電盈為客戶提供無線電話作贈品的物流工序、地區活動工作、在外銷售服務及監察銷售服務等。
另被控收受賄款
廉署表示,在其中一項控罪中,許尊傑涉嫌向電盈隱瞞他及妻子在捷興物流公司擁有財務權益,誘使電盈向捷興授予4份物流服務合約,至於兩項交替控罪,則指許尊傑涉嫌收受捷興一名登記擁有人分別3.9萬元及1.5萬元作為優待捷興的報酬。
誘使電盈高層簽外判合約
另外3項欺詐控罪則指許尊傑涉嫌訛稱電盈已批准向友聯顧問公司及智嶺峰有限公司授予5份代理合約,誘使電盈兩名高層人員批准及簽認有關合約。而許氏夫婦同被控的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未有向電盈申報在智嶺峰的財務權益,促使電盈向智嶺峰授予1份代理合約。
此外,廉署在調查期間,發現友聯顧問公司一名登記擁有人許苑貽(37歲),涉嫌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以減低友聯的稅款。控罪指她涉嫌於08年1月至9月,與另一人串謀使用一份電盈的虛假銷貨單影印本,誘使一名會計人員接受該影印本為真文書。
電盈拒評案件:對客戶沒影響
電盈發言人表示,不宜評論案件內容,但指案件中涉嫌的罪行是涉及服務供應商與電盈的協議,對電盈客戶沒有構成任何影響。發言人續稱,電盈已列出有關避免及申報利益衝突的嚴格要求,亦經常提醒員工遵守,電盈一向與執法機構保持緊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