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47歲技術員上月凌晨爬出寓所平台,試圖偷窺女鄰居出浴,被裁定有違公德行為罪成,昨被判1年感化。裁判官明言擔心被告重犯令人憂慮,特意叮囑他有需要便找醫生、社工等專業人士協助。
被告盧燦芳於庭上求情,希望多給予一次機會。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判刑時指出,被告有家室,坦言「唔明(被告)點解犯案」,又稱雖然被告1995年有同類型案底,但因事隔多年,才予以輕判1年感化,但期間須接受感化官的工作及住址意見,亦會安排他與心理醫生會面,以作適當輔導。
案情透露,被告居於將軍澳新都城1樓。去年12月12日凌晨1時40分,被告從窗外平台爬到鄰居浴室窗外,偷窺女事主出浴。事主外傭在廚房看到被告行為,立即通知男戶主喝停被告及報警。
【案件編號:KTCC7464/10】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