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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訊盈科(0008)前年的私有化風波,促使港府研究股東會「數人頭」機制的廢存。港府經過諮詢後,決定保留「數人頭」機制,但加入法院酌情裁決的安排。相關的《公司條例草案》修訂昨日刊憲,本月26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加入法院酌情裁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表示,保留「數人頭」,因有關安排對保障小股東有利,英、澳及新加坡等地,仍採用有關機制。電盈小股東聯盟成員陳仲翔表示,支持保留「數人頭」,也贊同法院應有酌情權,因相信法院會適當處理。不過,不少專業團體及公司組織,如上市公司商會、會計師公會、董事學會、特許秘書公會、總商會,以及兩個律師公會等,都支持撤銷「數人頭」。
「數人頭」機制源出《公司條例》第166 條,企業議決私有化時,有關決定除必須獲得四分之三股權(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支持外,亦須同時得到超過一半在場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投票同意,即是計算股份數目之外,也要計算股東數目,即要有足夠「人頭票」,以保障小股東利益。然而,不少公司為了確保私有化得到足夠「人頭」支持,在議決私有化前,均會部署「拆票」或「種票」行動。然而,本港沒有法例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這令「種票」是否合法,成了一大「灰色」問題。
港府早前就《公司條例草案》修訂展開第1期諮詢,當中包括檢討「數人頭」機制。港府共收到164 份意見書,就當中備受關注的「數人頭」安排,港府贊成保留,但建議授權法院於特殊情况下,可酌情不採用,防止有投資者透過持有較少股數,藉數人頭安排來影響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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