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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高層脫罪 兩手下「收陀地」囚20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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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5日 05:59
2011年01月15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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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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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於2009年派卧底假扮侍應,與黑幫和勝和高層「四眼柱」及兩名手下混熟,並獲安排在豉油街買賣二手手機,但屢被其手下索取「陀地費」,3人原被控串謀勒索罪,「四眼柱」早前已獲不提證供起訴,他的兩名手下則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年8個月。

卧底扮侍應結識被告

兩名被告蘇志華(41歲)及黃東森(60歲)承認控罪,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出,被告犯案時曾提及「和勝和」,涉及黑社會犯罪行為,案情嚴重,量刑起點為入獄兩年半,基於認罪扣減,判兩人入獄1年8個月。

案情透露,09年4月起陳姓卧底警員在花園街餐廳假扮侍應,結識3名被告。同年8月,次被告安排陳於豉油街旺角廣場外,經營回收手機生意,但兩名被告於9至10月間,4度向陳索取「陀地費」,陳合共付款1650元及一部價值400元手機。

【案件編號:DCCC1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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