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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律特區」納深圳十二五規劃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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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16日 05:59
2011年01月16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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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昨天開幕,第五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今日開幕,今次會議將審議深圳市的「十二五規劃」草案。據草案中披露,去年獲國務院批覆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簡稱前海合作區)將會是「十二五」期間的深港合作重點,建立專門的「商事法制」,意味前海將成為有別於深港兩地既有法制的「法律特區」。

市人大今開幕 將審議草案

據悉,深圳的十二五規劃草案共分11章,有關前海合作區的發展佔了其中一章的主要篇幅,足見深圳市政府對此項目的重視。

草案稱,前海合作區將「創新體制機制,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商事法律環境」;而據將提交今次人大審議的深圳市中級法院工作報告稱,所謂的前海商事法庭,主要是審理區內「涉港涉外商事案件」,以及包括僱用、勞動等「與商業活動關係密切」的案件,刑事、行政及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則不在此限。而前海商事法庭的籌建,也是市中級法院今年的主要任務之一。

倡深港合管 打破機制障礙

另據深圳市人大秘書長張士明昨日透露,人大今年也將首先重點制定前海合作區條例。深圳市長許勤在今日宣讀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形容,前海合作區將突破深港兩地機制方面過去的模式。

每年市政協委員提出的一號提案,往往反映當局的意向,而今年深圳市政協的一號提案,便建議利用前海合作區,透過深港法律合作來打破「機制障礙」。提案更建議,前海合作區可由深港兩地聯合組成管理委員會,借鑑香港管理體制建立政府部門架構,而區內的司法人員如法官及其他公務員等,可按一定比例分別由港人及內地人擔任。

在法律制定方面,提案建議可由兩地律師協會主導,建立以華語和英語主要服務華人的仲裁中心,互認司法文件、仲裁結果的效力,並執行對方法院的裁決。

深圳十二五規劃草案指出,前海會重點發展金融、物流、信息、科技等現代服務業,目標是在2015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50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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