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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患精神病男子昨凌晨疑突然病發,從荃灣大廈飛墮街外,壓毁一輛平治房車尾,男子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其間一度列作刑事毁壞案,並拘捕墮樓男子。後來警方又稱因相信事件不涉蓄意毁壞,改列作企圖自殺處理。有大律師指出,若有人意圖或罔顧他人而作毁壞行徑,即使自殺不遂亦有可能惹上官非(見另稿)。
被捕墮樓失常漢不治
死者姓劉(50歲),據悉有精神病紀錄。警方公共關係科表示,案件最初列刑事毁壞案處理,因肇事私家車車主事後到場,見車尾凹陷報警求助,故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壞罪拘捕壓毁車尾者、即墮樓的劉某,探員調查後指相信事件不涉蓄意毁壞,稱將他釋放,把案改列企圖自殺案處理,交由雜項調查組跟進。
據悉,劉某凌晨約1時墮樓後仍然清醒,救護員把他送院急救,封鎖現場調查,並聯絡其家人了解原因。劉某經搶救後曾轉到深切治療病房留醫,至上午10時左右不治。
被壓毁的平治房車車尾凹陷,警方根據車牌登記資料聯絡房車車主。車主到場了解情况,看到車尾損毁後,曾大嘆「無妄之災」,其後又稱:「若能救人一命,總算壞得有價值。」
車主﹕若能救命 壞得有價值
現場為荃灣川龍街44號一幢大廈對開,路旁停泊了一輛平治房車。事發昨日凌晨,劉某疑從大廈寓所一躍而下,飛墮大廈路旁停泊的一架平治房車車尾,再反彈至地面,發出巨響,途人立即報警。
警方後來在大廈8樓單位內檢獲死者遺書,不排除他突然病發輕生,調查後認為其死因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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