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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西醫江正本35歲創立控股及化妝品公司、教育中心,又擔任健康教育雜誌及皮膚護理等公司的醫務總監,但於2008年任職香港連鎖醫療集團高健醫務中心時,被衛生署巡查揭發儲存大量危險藥物但未有妥善紀錄,昨被醫委會裁定兩項專業失德,判除名1年,暫緩執行2年。
江正本被指於2008年9月衛生署一次巡查時,被發現藏有大量危險藥物,惟未能出示危險藥物登記。控方指出,巡查地方為高健醫務中心總部,除了代集團旗下診所訂藥,亦會接收部分過期退回的藥物,而江正本為該總部唯一註冊醫生。相關儲存危險藥物控罪已於2009年4月定罪及判處兩項罰款共24,000元。
判除名1年 緩刑2年
醫委會判刑時指出,巡查時牽涉藥物逾10,000粒,即使其後在庭上時改為涉及979粒,仍是一個不少的數目。江正本身為多個醫療相關集團的高層,更應對行政及監督管理具警覺性,判處他除名1年,暫緩執行2年。江同時因判刑後28天內未按規定向醫委會申報,被醫委會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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