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鐵(0066)日前正式將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建築群(包括1期、2期、商場、酒店,而港鐵持有的國金2期18層除外)的業權,以名義作價160億元,轉讓予新地(0016)、恒地(0012)各佔一半的合營公司。港鐵表示,並無就相關交易取得任何實際得益。
稱無任何得益 不涉現金開支
土地註冊處昨日登記顯示,中環國金1期(連商場)、國金2期(連商場,不包括港鐵持有的18層)、酒店及套房式酒店,以作價65.48億、50.8億、44.64億元,由港鐵轉讓予由新地及恒地各佔一半的IFC Development Limited。港鐵表示,是次交易屬於技術性,是一般的商業運作。恒地發言人補充,成交價屬名義性質,無實質的現金開支,另外國金建築群之前已納入集團資產的一部分,是次交易後不會有任何變動。據了解,是次正式轉名,是按照投得發展權時所協定的安排。
香港站商業綜合發展(命名為國際金融中心)佔地5.71公頃,國際金融中心1期寫字樓和商場於1998年正式開幕;另一部分商場則於2003年初竣工,國際金融中心2期寫字樓亦於同年5月完工,最後一期的酒店及由該酒店管理的服務式住宅已於05年初建成。由1998年建築群分階段落成起,物業的業權由港鐵持有,新地、恒地財團只是按合約營運及收取租金收益,現時新地及恒地則名正言順,正式持有國金建築群。而港鐵則繼續持有國金2期33樓至52樓共18層辦公室樓層。
業權新地恒地攤分
事實上,恒地向合營公司租用72至76樓做總部,呎租40元。「四叔」、恒地主席李兆基於01年時,與傳媒的對話,反映他頗為看重國金業權一事。
恒地於2001年宣布會於國金2期成立新總部,當時李兆基被問及會否考慮向這項目的合資公司支付現金租金,李回應留待將來慢慢商討,並指與新地如自己人一般,處理很簡單:「好容易搞掂,三兩日就可以搞掂。」李兆基說:「(國金)我們自己物業嘛!兩個集團股權均等。我們可以或者分幾層,每人分幾層,自己用又好,收租又好,好簡單!恒基同新地都差不多(權益),他們都可以分幾層,80幾層,大家都不過分幾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