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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犯錯 蜥蜴仔上訴脫強姦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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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0日 05:59
2011年01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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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綽號「蜥蜴仔」、曾於電影《行運一條龍》及《誤人子弟》中擔任「茄喱啡」的曾德華,去年3月因強姦罪被判監7年半,他早前上訴昨日獲判得直,雖洗脫強姦罪名,但上訴庭將考慮改判非禮等其他罪名,或會將案發還重審。

研改判非禮 或發還重審

32歲的曾德華原被控於2009年7月21日在荃灣一賓館內強姦女事主X。

案情指案發前一晚,兩人於網上結識,曾德華表示可介紹X入娛樂圈,但入行要付出代價,如有些明星便曾與他發生性關係,當時X不置可否。翌日,兩人相約拍照,曾德華帶X到賓館,並在房內4度與X性交。X稱因為太害怕而未有任何反抗,曾德華被捕後則指當日X是自願與他性交。

未引導陪審團考慮疑點

上訴庭昨在判辭指出,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X從未表示不願意性交,而且兩人見面之前,已曾經提及入娛樂圈要陪人上牀等話題;但原審法官李瀚良並未有將這些疑點提出,讓陪審團集中考慮X是否自願或是她給被告的印象。

【案件編號﹕CACC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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