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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參加旅行團外遊遇上意外造成傷亡,傷者或死者家屬可向旅遊業賠償基金申請特惠賠償,但賠償額原來自1996年以來沒有修訂過,基金管理委員會去年諮詢公眾後,決定將最高賠償限額提高。
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本月決定,將不幸遇上意外傷亡的旅團遊客的特惠賠償提高,其中殯殮事宜或將遺體運返香港的開支,特惠賠償限額會由4萬元提高至10萬元,死者親屬到意外當地探視的特惠賠償,亦由4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並取消了最多兩名親屬前往探視的限制,每名親屬或前配偶的特惠賠償限額,亦由2萬元增加至2.5萬元。有關修訂將在本月底提交立法會,3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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