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曾德成﹕誤導法團加保須退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0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0日 05:59
2011年01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對於有法團投訴,指在保險公司誤導下,購買了額外保險以符合本月起生效的《建築物管理(第三者風險保險)規例》,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昨在立法會表明,法團可向保監會投訴,若調查結果證實有誤導,保險公司須作出補救措施,包括退回保費。

「收逾百投訴 剩15宗未解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學明表示,收到不少法團投訴,因不熟悉新法例,被保險公司誤導購買了額外保險。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回應時表示,保險業聯會收到逾100宗相關查詢,大部分已解決,目前仍有15宗個案在跟進;若有法團覺得被誤導,可向保監會投訴,經調查屬實,保險公司必須作出補救措施,包括退回保費。

新法例規定,每份保單就每宗事故的承保額不得少於1000萬元。曾德成說,若法團以往已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承保額又達1000萬元,可加簽條款將保障範圍收窄至人身安全,以符合新法例要求,但財產安全則不再受保障,法團需要考慮清楚。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