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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嚴批發水則 地建會不滿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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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0日 05:59
2011年01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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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了防止發展商為趕搭本年4月1日前的「發水尾班車」,政府去年10月中,要求發展商必須擁有百分百業權或有實際機會控制地盤,才可獲批出建築圖則。本報根據屋宇署資料顯示,有一個項目共有35伙,發展商已收購34伙(粗略計算,擁有逾97%業權),屋宇署亦認為申請人未能提出實際控制地盤的證據,拒絕批出圖則。測量師學會認為,做法過嚴。

獲九成業權項目亦遭拒批

為趕搭「發水尾班車」,近期有不少發展商均計劃趕快向屋宇署提交項目建築圖則,大批已經取得80%或90%業權的項目均被拒諸門外。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當局原意是想減少一些無業權也申請圖則的個案,但現時一些持有絕大部分業權的申請也被拒,做法屬過嚴。

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昨日接受傳媒採訪時回應指出,商會本身已經就新規定作出討論,並會在短期內再與政府再作出商討和溝通,以及明確表明商會的立場。不過,梁志堅昨日並沒有評論港府的新要求是否合理,但認為港府需時考慮是否接受商會的意見,以了解發展商的難處。

梁志堅續稱,目前仍未知道有多少個項目的發展圖則,因這項新規定而被當局拒絕申請審核。他並認為,部分已經收到八成至九成業權的項目,其實亦應獲受理。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商會早前已經就政府要求業主收集百分百業權才可以入則的議題作出商討,並早於12月將有關意見提交政府。他認為,該要求是不合理的,而且過往亦沒有類似相關要求。對於小業主而言,實在難以收集百分百業權,如果實行的話,對於樓宇發展及重建將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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