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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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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5日 05:59
2011年01月2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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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麗新發展(0488)一向是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的主要成員,其執行董事劉樹仁現於地建會執委會佔有一席。資料顯示,麗新發展主席林建岳為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董事。

去年本報披露尖沙嘴「名鑄」有參建發展商高層涉嫌自行購入單位但未有向外披露,政府隨即推出「9招」要求發展商在單位成交後5日內,披露樓盤涉及發展商董事局成員及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的交易,有關規定是透過地建會向會員發出指引而實施,但並無法律約束力。

早前政府委任研究立法規管賣樓的督導委員會成員、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曾說,有關指引確有修訂必要,因為一間公司只有很少的董事,故他建議除了發展商董事局成員或其直系親屬購入旗下樓盤要披露外,其他高級職員亦要披露。

潘永祥建議,目前按地建會指引,發展商簽臨約後5天內才公布成交,實屬過長,建議縮短至1天,而售樓書應包含一張樓盤實景高空圖片。他並指出,政府立法時應把所有銷售樓盤的資料都納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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