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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程恆常提早付款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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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5日 05:59
2011年01月2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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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日為建業界帶來好消息,宣布把自金融海嘯後針對建造業推出的現金流臨時措施,將轉為恆常的政策,日後所有承接政府工程的承建商,將可獲提前付款安排,取代行內工程完結後始付款的做法。

原為金融海嘯臨時措施

政府昨發信予香港建造商會交代安排。為協助建造業,特別為中小型承建商紓緩現金緊絀問題,政府於09年採取上述臨時措施,至去年10月共有465項工程受惠,較以往提早支付9.5億元。列為恆常政策的包括為400萬以下的工程引入中期付款;涉及預製組件的工程中預先付款;以及將完工後一年保養期過後才繳付的保留金,在工程完成後先付一半。

林鄭月娥說,有關措施協助不少中小企解決資金流動問題,但不涉及政府額外開支,故局方決定將這些臨時政策變成恆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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