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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正調查一宗棄嬰事件,一名菲籍女子上周將一名男嬰交由女同鄉代為照顧後失蹤,警方昨接獲求助報告,現正追尋該女子下落,男嬰送院檢驗後並無大礙。
被遺棄男嬰約數個月大,送往瑪麗醫院檢驗,健康良好,至於失蹤菲籍女子是否男嬰生母,警方要進一步調查才能證實,事件中暫無人被捕。
本月21日(上周五),一名菲籍女子帶同男嬰,到銅鑼灣羅素街某單位找25歲女同鄉,要求對方代為照顧男嬰一段時間,之後一去不返。女同鄉多番嘗試亦未能尋獲友人蹤影,至昨午3時許,帶同男嬰到灣仔警署報警求助。警方已將案件暫列遺棄嬰兒案處理,現正追查託孤菲籍女子下落。
遺棄兒童 可囚10年
根據《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傷害》法例,非法遺棄不足2歲兒童,令其生命受害或健康受損,經檢控及法庭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如循簡易程序起訴,最高可判監3年。若嬰兒死亡,棄嬰者甚至可被控誤殺或謀殺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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