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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剛案」開庭 只准用官方稿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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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7日 05:59
2011年01月27日 05:59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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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河北官員之子(內地稱「官二代」)酒後駕車撞死人案(內地稱「我爸是李剛」案)昨日開庭,只准5家傳媒記者入內旁聽,亦只准用官方通稿,還派專人跟蹤記者。被告在庭上失聲痛哭,向受害人家屬道歉,案件押後宣判。

官二代醉駕撞死女生

案發於去年10月16日,河北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之子李啟銘,在河北大學校園內酒後醉駕,撞倒兩名女學生後逃逸,被保安和學生攔截時,還大叫「我爸是李剛!」事後1名傷者不治身亡。「我爸是李剛」在內地互聯網上引起軒然大波,掀起仇官、仇富浪潮。有網友「人肉搜索」李剛,查出他家中有5套房產,也有消息指李剛的岳父為河北省級高官。李剛父子隨後在接受電視採訪時道歉,甚至在電視前多次哽咽痛哭,表示自責和內疚。但有網民指兩人在做騷博社會同情,死者的哥哥也表示,無法接受道歉。李家允諾給死者家人46萬元人民幣民事賠償,但案件涉及刑事部分,仍須開庭審理。

允賠46萬 家屬究刑責

案件昨晨9時在保定望都縣法院開庭,警方7時許已在距法院100米外拉起警戒線,並加派人手戒備。官方與5家傳媒達成「協議」,限定必須刊載其提供的通稿,以換取旁聽許可,40多名記者和大批民眾被拒於庭外。

檢方以「交通肇事罪」起訴李啟銘,家屬之前要求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責,但未獲檢方認可。在庭上,李啟銘陳述他在案發當晚和另外4名男生聚餐,自己喝了一壺白酒,撞人前「看到前面有人影,鳴笛,減速,左轉,撞沒撞到人不知道」。他又稱自己不記得是否有說過「我爸是李剛」,但目擊證人指他一定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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