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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院通報機制倡看齊公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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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8日 05:59
2011年01月2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今次醫療事故,再次反映私家醫院透明度低。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及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均認為,病人依賴衛生署監管私家醫生和私家醫院服務水平,病人選擇私醫或私院時,亦需要服務表現資料以作判斷,故私家醫院應與公立醫院使用相同的重大醫療事故通報機制,若涉及死亡高風險之醫療事故,應透過新聞發布公開。

涉死亡事故 建議新聞發布

浸會醫院今次的醫療事故,消息只在衛生署其中一個網頁刊登。彭鴻昌和崔俊明均說﹕「(網頁)沒有人看等於沒有人知。」衛生署沒有將醫療事故透過新聞發布,公眾也無從得知私營醫療機構之服務水平。

彭鴻昌建議,衛生署可在私家醫院申請續牌時,要求私院增加透明度公布醫療事故,以及作出改善措施。衛生署表示,已制訂《私家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實務守則》,列出有關房舍、設備、人手及其他方面的良好作業要求,若署方在調查時發現醫院不符合條例或實務守則要求,會指令醫院改善、發出警告,甚至考慮取消註冊或拒絕醫院重新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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