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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籲勿攜無證蘭花返港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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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31日 05:59
2011年01月3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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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漁護署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無許可證的蘭花入境。該署指出,部分蘭花如拖鞋蘭是高度瀕危植物,進出口受國際公約監管,若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即使自用而非販買,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有關物品亦會沒收。

該署發言人說,經常發現從內地回港市民攜帶沒有許可證的蘭花入境,尤其在農曆新年期間最常見。去年2月包括農曆新年期間,關口檢獲非法攜帶蘭花入口個案共有33宗。

最高罰款10萬囚1年

漁護署已在各進口管制站張貼宣傳海報提醒。除蘭花外,常見受監管物品亦包括仙人掌、豬籠草、象牙及石珊瑚骨骼。市民可致電1823電話中心查詢,亦可瀏覽相關網頁http://www.cit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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